SocialContactApp 退款与取消政策
- 公司名称:赋新有限公司(Fu Xin Co., Ltd.)
- 统一编号:58293623
- 联系信箱:b071283@gmail.com(亦可使用本网站客服窗口或会员中心)
本政策是《服务条款》的一部分,说明订单取消、无法完成之订单、充值余额之退还,以及相关电子发票之处理。个别服务之开始时间、处理速度、补量及取消条件,以该服务说明及下单页面为准。本政策各语言版本如有不一致,以正体中文版为准。
第一条 用语说明
一、退回余额:将应退金额以美元计入您的会员余额,可用于本网站其他服务。
二、退回原付款方式:将款项退还至您付款时使用之信用卡,或您指定之本人银行账户、加密货币钱包。
三、已完成部分、未完成部分:分别指订单中已交付、尚未交付之数量;以「订单」页面显示之进度为主要依据,您有疑问时,可提出资料供本公司查核。
第二条 七日解除权之说明
一、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,以网络等通信交易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之消费者,原则上可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七日内解除契约,不需说明理由,也不需负担任何费用。
二、但依《通信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》第二条第五款,「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数位内容或一经提供即为完成之在线服务」,经消费者事先同意始提供,并经企业经营者告知者,可排除上述解除权之适用。
三、本服务以网络提供,没有有形媒介;订单成立后即进入处理流程,已提供的部分(例如已加入之成员、已送出之数量)无法返还或回复。因此,本公司在下单页面及本政策告知:您确认送出订单,即表示事先同意本公司于订单成立后立即开始提供服务,并瞭解已开始提供的部分,不适用七日内无条件解除契约之规定。
四、上述例外只适用于已开始提供的部分。下列权利不受影响:(一)订单尚未开始处理时,可依第三条申请取消;(二)订单之未完成部分,依第三条、第四条退回;(三)未使用之充值余额,可依第六条申请退还,其中付款后七日内申请者,全额退还且不收费用;(四)本公司未依约提供服务时,您依民法、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可主张之权利。
第三条 取消订单
一、尚未开始处理:您可通过客服申请取消;经确认尚未开始者,订单金额全数退回余额。部分服务在下单后很快就会开始处理,可取消之时间可能很短。
二、已开始处理:(一)自营 LINE 服务:您可申请停止;订单停止后,未完成部分依第四条之计算方式按比例退回余额。(二)转售服务:本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取消请求,能否取消依供应商之处理结果及服务说明;供应商接受取消或仅部分完成者,未完成部分退回余额;无法取消者,订单继续执行。
三、20006 包月「已读模式」:每期 30 日,到期自动停止,不自动续订;如需继续使用,请于到期前另行下单。开始前取消者,全额退回余额;开始后申请取消者,依剩余之完整日数按比例退回余额。
第四条 无法完成之订单
一、自营 LINE 服务:订单有部分无法完成时(例如指定名称已被该社群其他成员使用、链接失效、多次加入失败),本公司可停止该订单;订单停止后,未完成部分按比例退回余额。
二、转售服务:供应商取消订单或仅部分完成时,未完成部分退回余额。
三、计算方式:退回金额=该订单实际支付金额 × 未完成数量 ÷ 订购数量。
四、以直接结帐付款之订单,未完成部分也会先退回余额;您可依第六条申请改退回原付款方式,非因您自身原因而无法完成者,不收取手续费。
五、请先到「订单」页面查看订单状态及失败原因;如有疑问,请附上订单编号联系客服。
第五条 不退款之情形
下列部分不退款,也不退回余额:
一、已完成之数量。
二、订单完成后之数量减少(例如平台移除账号或成员)。但服务说明标示补量期间(例如「R30」)者,在该期间内依该服务说明之条件补量。
三、因您自身设置或行为而受影响之部分,例如:提供错误链接、删除或变更目标链接、账号设为不公开、审核密码错误或失效、重设社群链接、移除已加入之成员、关闭社群或群组。因上述原因致订单执行到非预期对象,或已被供应商视为完成者,亦同。订单因上述原因停止时,尚未提供之部分依第四条按比例退回余额。
四、服务账号未产生互动、留言或购买等成效之情形(本服务不保证成效)。
五、违反《服务条款》禁止行为之订单中,已执行之部分。
第六条 充值余额之退还
一、由您实际付款形成之未使用余额(包含订单退回之金额),可申请退回原付款方式:(一)自付款日起七日内申请者,全额退还,不收任何费用;(二)超过七日申请者,可扣除付款服务商已收取且无法退回之手续费,以汇款退还者另扣除汇款手续费;(三)新台币金额依您付款时适用之汇率(目前为 1 美元=新台币 32 元)计算,且不超过该笔实际付款金额;(四)非由您实际付款取得之余额(例如本公司赠送之额度,如有),不退还。
二、退款方式:(一)信用卡付款:刷退至原信用卡;无法刷退时(例如已超过付款服务商可刷退之期间),改为汇款至您本人之银行账户。(二)ATM 转帐或超商付款:汇款至您本人名义之银行账户。(三)加密货币付款:依第七条办理。
三、退回原付款方式之作业,由本公司人工办理。
第七条 加密货币付款之退款
一、加密货币付款以入帐之美元金额计入余额;退款以应退之美元金额为准,依退款当时之汇率换算后,退至您本人提供之钱包地址(以原付款币别或本公司指定之稳定币支付)。您收到之币量,可能与原付款之币量不同。
二、区块链网络手续费,由退款金额中扣除。
三、请确认钱包地址及网络(链别)正确;因您提供之地址或链别错误致款项无法取回者,本公司无法负责。
四、为防范诈欺及洗钱,本公司可要求您确认身分,以及钱包为您本人所有。
第八条 申请方式
一、请先到「订单」页面确认订单状态及失败原因。
二、请通过客服窗口、会员中心或电子邮件 b071283@gmail.com 申请,并提供:(一)账号名称;(二)订单编号,或付款日期、金额及付款服务商交易编号;(三)申请事项、原因及必要之截图;(四)退回银行账户者,提供本人账户资料;退回加密货币者,提供钱包地址及链别。
三、本公司依实际付款、完成状态及服务条件审核,必要时会确认您的身分。
四、同一款项已通过信用卡争议款或付款服务商之争议程序退回者,本公司会扣回对应之余额或停止未完成之订单,不重复退款。
第九条 处理时间
本公司于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次日起 15 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退款。退回余额者,于审核完成时入帐;退回原付款方式者,实际入帐时间依发卡银行、金融机构或区块链网络之作业而定。
第十条 电子发票之处理
一、经绿界科技付款者,本公司于付款后开立电子发票。
二、款项退回原付款方式时,本公司依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等规定,办理该发票之作废或开立折让单;如需您确认,本公司将以电子邮件通知您配合办理。
第十一条 政策修订
本公司可修订本政策,修订方式依《服务条款》第十六条;修订前已成立之订单,适用下单时之政策。
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
赋新有限公司(统一编号 58293623):电子邮件 b071283@gmail.com,或使用本网站客服窗口、会员中心。